为进一步加强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韶关交警公布近期3起
涉及“摩电”的典型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无证驾驶还超速
酿事故被撞身亡
2024年4月11日,我市某路段发生一起普通二轮摩托车侧滑摔倒被对向行驶的轻型货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经调查,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遵守右侧通行规定、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韶关交警提示:十次事故九次快,驾驶摩托车车速如果过快,转弯时离心力增加,遇有情况急打方向易发生侧翻,切记严格遵守道路标示的速度行驶。此外,驾驶机动车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无证醉驾酿事故
重伤还要负全责
2024年4月15日,我市某路段发生一起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和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受伤。
经调查,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韶关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酒后驾驶危害大、代价高,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同时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您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再上路行驶。
转弯越线入盲区
发生事故致死亡
2022年8月25日,我市某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经调查,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存在左转弯越实线变更车道,未确保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韶关交警提示:大型车辆往往存在视觉盲区,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切勿在大车前方穿行,遇大车转弯时,保持安全距离,切勿抢先超越大车,待大车通过后再通行。
韶关交警提醒
广大摩托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
骑行人出行要做到以下几点↓
1.有牌证
驾驶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并随身携带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无论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应上牌后再上路行驶,不驾驶无牌车辆。
2.戴头盔
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减轻头部伤害,有效避免危及生命。行驶时,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驾驶人不要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和不正向骑坐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3.不超员
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4.不乱穿
不要在车流中来回穿插、随意变道。有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了图方便,不顾自身安全,在车道内随意横穿、随意掉头转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带来伤害。
5.不闯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6.不乱停
行车文明、停车规范,不仅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也是所有交通参与者应当主动遵循的原则。驾驶人应在指定位置停放,不乱停乱放。
7.不超速
十次事故九次快,安全行驶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第一法则就是控制好车速,过快过慢都不安全。同时,跟车时保持较大的距离,保证遇到前车刹车时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反应,避免紧急情况下刹车不及引发事故。
8.安全行
驾驶中请勿单手或放开双手,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物,不加装遮阳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