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读广东“科金15条”:突出引导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为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庞成 许爽 广州报道
2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了15条政策措施(简称“科金15条”),涵盖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融资担保、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保险、跨境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科技多个方面。
此前,在2月18日举行的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吴世文首次对外公布“科金15条”。他表示,“科金15条”力图打造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接力式金融支撑的综合服务体系。广东省科技厅将与广东省委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将积极落实“科金15条”,共同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环境,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贡献。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研究所执行所长余凌曲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科金15条”聚焦广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弱项,15条政策措施在体系化布局之余,亦有所侧重。“‘科金15条’着重突出创业投资在科技金融中发挥的作用,15条政策措施中3条都是关于支持创业投资发展,这一符合广东省创新创业活跃的经济特征,期望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能更好地满足广东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
鼓励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具体来看,为推动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科金15条”明确提出,要推动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广东关键技术领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国家和省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等,以“公益资助+股权投资”模式,支持原创核心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突破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同时,要拓宽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通过出资或开发相应的长期投资产品等方式,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此外,为吸引更多创业投资机构及人才来粤发展,“科金15条”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在当地新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按一定条件给予适当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高端人才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在广东优先实施鼓励创业投资企业长期投资的差异化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
余凌曲认为,“科金15条”把支持创业投资发展放在科技金融政策的重要位置,创业投资工具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多,如发展“公益资助+股权投资”模式和概念验证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目标、构建“财政补助+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联动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不仅服务广东科技创新,也将在全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从国际经验来看,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为科技创新注入更多的金融力量,战略意义与日俱增。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崟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大模型需要的大量的算力、数据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得人工智能行业的成本快速上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传统金融机构的借贷方式往往未能满足其特殊的融资需求。
张崟认为,受限于传统金融模式需抵押、重担保的局限以及银企信息不对称的现实问题,人工智能中小企业较难获得银行贷款。与此同时,广东早一代民营企业家受限于“务实”的投资理念和对“硬科技”投资的谨慎态度,导致广东风险投资环境相对不佳,初创企业难以获取融资。因此,人工智能行业迫切需要以VC/PE为代表的风险投资或股权投资获得长期发展资金。除了机构直接投资之外,企业也希望投资机构在投后管理方面,为企业提供产业赋能、管理赋能和资源赋能。
“‘科金15条’有望解决人工智能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减轻企业的融资成本,用于支持企业持续创新和研发投入,进而支撑企业高速发展。”张崟认为,政策特别提到“支持国家高新区建设主体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将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科金15条”提出,要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在防控风险基础上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努力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规范发展“科技人才贷”;对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结合扩大生产需要加大项目贷款投放,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对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强化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通过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
同时,“科金15条”提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科技信贷规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服务科技创新纳入战略规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科技型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允许范围内和风险可控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资金支持,与财政引导性投入资金形成合力。
在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方面,“科金15条”提出要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制度,根据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及不同生命周期发展特点调整优化贷款风险分担比例和补偿标准。
在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作用方面,“科金15条”进一步引导保险机构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持和保障,加大“险资入粤”力度。通过加强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合作,支持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方式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进一步鼓励保险机构丰富保险险种,为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知识产权确权维权、资金融通等提供保险保障。探索建立省级科技保险产品推荐机制,省市联动对科技型企业购买纳入推荐目录的保险产品给予一定的保费补助。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积极探索构建科技保险共保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发展科技保险品种,聚焦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提供风险保障。2023年,广东省内保险企业新开发20余款知识产权类保险,涉及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领域。截至目前,广东保险业已为省内6万家次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1.5万亿元。